湘潭市民政局、原市委大院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年)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9-26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117号
******管理局(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民政局、原市委大院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年)。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117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民政局、原市委大院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年)。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民政局物业管理和原市委大院住宅区物业管理。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金额:叁佰叁拾柒万肆仟玖佰贰拾伍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整包 | ******有限公司 | 详见文件 | / | 1 | 批 | ******.00元,其中湘潭市民政局(三年):******元,原市委大院(三年):******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年限:三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实施。
4. 付款
付款办法;在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由招标人按季支付合同款项。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5年9月26日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一份。
本合同自2025年9月26日生效。
******管理局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周水清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贺旭斌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工行湘潭白石支行 |
| 帐号:************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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