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新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8-19
******学校(采购人)的******小学新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5)0046,采购代理编号:HNBD-(CGZB)-******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小学新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5)0046
3、采购代理编号:HNBD-(CGZB)-******
4.采购项目上限价: ******.1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竣工完毕,达到完工验收标准。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上限价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上限价(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1 | ******小学新建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13 | 详见磋商文件 | 31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24年及以后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旧版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本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无在建工程且提供承诺,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料:
1、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24年及以后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旧版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并附“信用中国”网站和无违法违规记录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
6、供应商也可以携带U盘到******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1室)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8月19日起~2025年8月2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有限公司(湘潭市高新区湘潭大道281号湘潭万达广场A座1单元******-******号)获取磋商文件。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湘潭市高新区湘潭大道281号湘潭万达广场A座1单元******-******号)。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学校
地 址:湘潭县青山桥镇
联系人:王校长
电 话:151-0732-7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1室
联系人:肖曲(项目负责人) 黄茜 曹跃军
电 话:0731-******
邮 箱:******0@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期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1)投标保证金
******财政局文件【潭财购〔2024〕12号】》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供应商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磋商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1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10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2星信用;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3星信用。
(2)采购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开 户 ******有限公司湘潭湖湘支行
银行账号:************3647
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张会计
财务电话:******
暂无附件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