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惠东县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大星山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及港口公共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港口公共停车场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大星山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及港口公共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港口公共停车场设备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GDZY-ZB2512-083-A14F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玖拾叁万叁仟壹佰叁拾壹元柒角伍分(¥******.75)。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为惠东县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盘活项目--大星山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及港口公共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港口公共停车场设备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里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满足下列(1)或(2)项要求:(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且覆盖本项目所需电梯类型,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且覆盖本项目所需电梯类型(旧证)。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要求的证书并满足下列(1)或(2)项要求:(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覆盖本项目所需电梯类型,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及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包含供货、安装、售后/维保授权等);(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覆盖本项目所需电梯类型(旧证)及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包含供货、安装、售后/维保授权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合同项下义务转包或以任何形式违法分包。确需分包的,应在不影响合同主要履约义务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对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中标人仍对分包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分包人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管理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须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原件扫描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围路268号三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14日上午9时30至10时00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有限公司5楼小号开标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围路268号三楼)
邮编:516000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