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制定《黄桥大道环保服务项目作业质量考核办法》,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连续三个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拖运至中转站的厨余垃圾质量不合格量,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二级道路标准进行维护,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应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 保洁等级 | 果皮 (片/1000㎡) | 纸屑、塑模(片/1000㎡) | 烟蒂(个/1000㎡) | 痰迹(处/1000㎡) | 污水(㎡/1000㎡) | 其他(处/1000㎡) |
| 一级 | ≤4 | ≤4 | ≤4 | ≤4 | 无 | 无 |
| 二级 | ≤6 | ≤6 | ≤8 | ≤8 | ≤0.5 | ≤2 |
| 三级 | ≤8 | ≤10 | ≤10 | ≤10 | ≤1.5 | ≤6 |
各清扫保洁等级道路日常组合作业工艺宜包含下表规定的作业内容,并宜符合下表规定的作业频次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内容及频次
| 清洁保洁等级 | 作业内容及频次 |
| 道路清扫作业 | 道路保洁作业 |
| 车行道 | 人行道 | 道路保洁 | 果皮箱清掏 |
| 机械清洗 | 机械洗扫 | 人工清扫 | 机械清扫 | 果皮箱清洁 |
| 一级 | 每日不少于1次 | 每日不少于1次 | 每日不少于1次 | 每3日不少于1次 | 每3日不少于1次 | 应全天巡回保洁 | 每日不少于2次 |
| 二级 | 每3日不少于1次 | 每3日不少于1次 | 每日不少于1次 | 每周不少于1次 | 每周不少于2次 | 应全天巡回保洁 | 每日不少于2次 |
| 三级 | —— | —— | 每日不少于1次 | —— | 每周不少于1次 | 定时保洁 | 每日不少于1次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一)清扫保洁
1、清扫保洁时间要求
(1)黄桥大道按照二级道路实施清扫保洁作业,包括普扫+全天保洁的方式。
保洁时间:6:00(冬季:7:30)至24:00的18小时保洁
(2)中途休息时间视路面洁净程度自行掌握,但不得擅自离岗、溜岗,各交接班次必须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档”。
(3)高温季节午休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2、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① 上岗时,管理人员须佩戴工号牌,清扫人员必须穿安全标志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夜间作业必须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和强反光背心。
② 作业时,不得将垃圾从泄水板上扫过。不得将清扫垃圾往非责任区外倾倒。
③ 每周要2次全面铲清地面口香糖残渣及牛皮癣。
④ 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
⑤ 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理,三个小时内必须恢复路面整洁(大面积污染除外)。
⑥ 上路后将责任路段普扫之后沿路段巡回保洁。
⑦ 雨天,必须穿带有安全标志的雨具,并在雨后二个小时内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
⑧ 落叶季节,及时清扫(先清白色垃圾后再清落叶),严禁焚烧。
⑨ 雪天,及时清除冰雪并堆放在向阳处,未用融雪剂的可倒入经勘查后不影响生产生活和通行的地域。
(2)人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① 路面(含隔离护栏、果皮箱底部等)、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人行天桥、泄水板物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牛皮癣、油渍、口香糖残渍、人畜粪便、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沙积尘、无污水、无灰带、人行道无杂草、路面设施、地面无张贴、喷涂小广告、路面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② 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无烟蒂、纸屑、槟榔渣、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等。
③ 果皮箱箱体于每日上午10点前清洗不少于1次;箱体外观整洁无污物、痰迹、尘土、小广告等;箱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澎溢和散落,无臭味;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洒残留垃圾;果皮箱功能完好,无破损、缺失、无油漆脱落、无箱体歪斜。
④ 出现垃圾随扫随清,并及时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
⑤ 普扫范围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不得漏扫。
⑥ 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⑦ 工作完成后,保洁车须做到干净整洁、见原色,其他清扫工具放回环卫工具房或指定区域。
(二)道路冲洗、洒水降尘
1、冲洗、洒水降尘要求
(1)道路清洗及洒水(夜间)
作业时间:22:00-次日早上6:00为水车强力冲洗时段(渣土线路污染恢复处置延长至早上6:30),其中22:00必须已经加好水并上路作业(根据采购人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2)道路清洗及洒水(白天)
作业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晚上19:00-23:30(根据采购人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3)路面:每日洒水降尘3次(气温30℃以上时,每日洒水不少于4次);
2、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规范
(1)要保持车身整洁、干净,按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冲洒。
(2)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上水截阀、喷嘴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夜间作业在0:00-6:00时,严禁使用汽车警示音乐器,不得扰民。
(******消防栓处取水。
(5)遇到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配合人工进行清理、无特殊情况应三个小时内恢复路面整洁。
(6)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阀打开放净水,防止冻裂部件。
3、道路冲洗、洒水降尘质量标准
(1)冲洗作业时先道路中央及护栏、后人行道、再边沟,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缘石无沉积泥砂,人行道地面见本色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高速冲洗。
(2)冲洗作业时,必须文明作业,遇过路行人应减速提示,不得扰民。
(3)冲洗作业后,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路面整洁、无沉积物,人行道地面无污迹。
(三)果皮箱维护
1、果皮箱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果皮箱清掏清洗擦抹每周不少于两次,必须在上午9:00和下午4:00之前完成,繁华路段及人流密集地区视情况适当增加清掏、清洗次数。
2、果皮箱维护保洁作业规范
果皮箱清洁工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标志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等作业。果皮箱的外罩和容器要轻拿轻放。不锈钢果皮箱需用专用刷子清洗,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刷箱。要先用清洗剂刷洗,再用清水冲洗,最后用布擦拭干净。果皮箱有专人管理,垃圾每天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
3、果皮箱维护质量标准
果皮箱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果皮箱内不满不冒,周围无堆积垃圾和杂物,清掏的垃圾,倒入保洁车或附近的垃圾站,不得随意倾倒。清掏完后要清洗箱体,保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并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其它要求
1.服务期内,根据风向和季节变化等因素,在服务距离长度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对各路段作业路线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2.乙方应熟悉项目所在地环保空气质量要求,熟悉服务区域的交通条件,并对洒水、喷雾作业的取水点做到合理布局。
3.乙方应建立完整的车辆出勤登记制度、车辆维护保养制度以及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若遇上不可抗力因素(例如极端天气、车辆人员意外等)乙方无法按要求完成任务时,乙方须及时向采购人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不影响采购人要求的作业需求。
5.每周第一天向采购人上报上周作业车辆GPS轨迹、作业记录等电子或书面资料。
6.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合同内容及考评标准作适当修改调整 或对服务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7.乙方应听从采购人的管理,积极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上报资料数据,不得迟报。
8. 自乙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所有车辆及人员如发生任何事故(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等)或因洒水降尘的行为及过错造成第三方损失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
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必须立即执行,如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不予理会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用,直至乙方按要求执行。
10.乙方的办公地点、车辆停车场、运营维护、作业物资、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及膳食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11.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抢险和配合相关工作,且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2.服务期间, 对于乙方服务的项目,不得出现民生投诉情况。
13.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洒水降尘难易程度、现场环境、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自行考虑风险包干费用并计入合同价中;成交后,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气、地形等自然条件(台风、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或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展览会、商业洽谈等)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14.本项目服务期间,任何因乙方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第三方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6)履约验收标准:
1.******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制定《黄桥大道环保服务项目作业质量考核办法》,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连续三个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拖运至中转站的厨余垃圾质量不合格量,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不得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清扫工作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清扫保洁工作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工作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6、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经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 、制止等措施。
7、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
8、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
9、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