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西水泉村鲜食玉米加工生产科研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及运营
项目编号:A************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1      公告标段(包)编号:A************001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0-31 11:59: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10-31 11:59:00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西水泉村鲜食玉米加工生产科研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及运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A************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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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西水泉村鲜食玉米加工生产科研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及运营,已******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西水泉村鲜食玉米加工生产科研建设项目(一期)
2.2 标段名称: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西水泉村鲜食玉米加工生产科研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及运营
2.3?建设地点: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西水泉村
2.4 本标段计划投资额:******.27元
2.5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由赤******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建设地点位于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西水泉村,本次招标项目建筑面积3932.28?㎡。建设内容包含******消防水池、外网等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招标范围:
2.6.1 施工部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施工******人民政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运营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运营方负责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西水泉村鲜食玉米加工生产科研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期内运营的全部工作内容。
2.7 ?资金监管特定条件:
(1)为了确保本项目能够实现既定目标,保证资金充实,甲乙双方设立共管账户,中标单位必须保证配套资金与政府投资部分的资金同步到位。(依据招标人行政管理程序,公示期结束后3日历天内中标人打款到共管账户,否则政府投资部分的资金不予拨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并运营,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将设备采购清单等报送招标人审核,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开始自建部分实施采购设施设备等。
(3)项目运营期内若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运营合同,其所购置设施设备、运营所需费用及共管账户内剩余资金全部归招标人所有。
2.8 施工工期及运营期限:
(1)施工工期:9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运营期限:2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营时间)。
2.9 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
3、建设运营方式、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3.1 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方式,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营时间,运营期共20年。项目运营期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中标人继续运营。若中标人选择不再运营,须在运营期限结束前?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项目建成后******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3.2 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担保的缴纳形式:******银行;******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形式。)
3.3?项目收益金:项目运营后开始计算缴纳年收益金,第一年收益金以中标价******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0.2%计算,项目运营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由中标人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后每一年度收益金以工程竣工造价评审结算价为基准,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0.2%计算,项目收益金需在项目运营期每年度的前6个月内由中标人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4?中标人须同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西水泉******委员会自行协商建设用地相关费用及土地承包等费用。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地上附属物、项目相关建筑物及设施设备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5 中标单位须在运营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将生产运营所需设施设备购置齐全,安装调试完成。其运营生产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及保证运营所需投入相关费用的总投资额不得低于本项目的中标金额。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后续经营运营能力;或由①和②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4.2 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且满足如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现场管理机构其他组成人员: 
①技术负责人 1 名: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②施工员 1 名:提供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若体现专业类别则必须为土建专业; 
③质量员(或质检员)1 名:提供岗位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若体现专业类别则必须为土建专业; 
④安全员:提供 1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 类)和 1 名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 类);或者提供 1 名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 类)。 
(3)安全员详细要求: 
机械类专职安全员提供 C1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土建类专职安全员提供 C2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综合类安全员提供 C3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以代替 C1 或 C2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使用。 
C 类(未分类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同为土建类(即 C2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要求: 
提供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有效期内)。(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
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相关运营能力的运营企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无效。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具有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并加盖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公章)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4.6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进一步提升便企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5]258号)要求,投标企业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提供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7 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所列情形(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5.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msym/cfsggzyjyw/),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投标业务咨询电话:0476-******)。 
5.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31日17时30分至2025年11月06日17时30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_bidder;交易系统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5.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技术支持电话:0476-******、0512-******)。
6、资格审查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7.2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投标人在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业务咨询电话:0512-******、047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cf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
联系人:张昊
电话:0476-807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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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水利局
地 址:赤峰宾馆北侧老红山区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吴冰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八家组团富河园小区8-1-02012
联系人:路先生
电 话: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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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