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老灌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严沟河、彪池河流域污水治理(人民西路、永安路北段)项目
定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E************001001
招标单位
淅川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监督单位
******建设局
代理机构
河******有限公司
定标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定标地点
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定标办法
票决定标法
标段名称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
项目
经理
注册
编号
计划工期
质量
要求
第1标段
******有限公司
小写:******.22元
大写:壹仟贰佰零柒万叁仟玖佰壹拾伍元贰角贰分
姚晨
豫************
120日历天
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委员会成员:刘林哲(评标小组组长)、苏国华、刘锦香、刘林哲、王强(业主评委)
******委员会成员:(定标小组组长)何晓、张长杰、崔硕硕、陈金刚、黄飞龙
1、本项目定标结果公示期为(2025.09.17-2025.09.19)
2、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序号
受理部门
受理渠道
1
招标人
(异议受理)
招标人:淅川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监管部门代码:************85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
******财政局
监管部门代码:************3B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3、联系方式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513室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联系人:凌先生
2025年9月16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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