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5日)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对烟草行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平台(重庆端)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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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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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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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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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平台(重庆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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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专卖执法检查信息化模块标准版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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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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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945.9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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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适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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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77.0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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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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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26.3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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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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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649.4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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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最新工作要求,需全面实施应用专卖执法检查信息化模块。涉及到涵盖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省级子系统(以下简称“原平台”)零售许可的实地核查、市场监管,以及内外部等相关接口改造,实现整体打包部署和部分改造,项目整体实施时间较短。为保证原平台采购项目一致性,落实国家局按期完成部署上线、确保数据标准统一、强化系统运维管理等要求,结合本项目最高限价审计金额,根据现行采购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时间、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5日。在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重庆市烟草公司专卖处。专卖处在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重庆市烟草公司采购管理部门。专卖处同时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二)采购协商时间:2025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时
(三)采购协商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江路20号烟草大厦十楼二会议室
(四)联系人及电话:冉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