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面保障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面保障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BJN-E-135YK-******-009
(三)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 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 项目需求:
1.供应商能够提供满足北京航空公务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运行的地面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公务、调机、试飞、急救、本场训练等航班地面保障;
B.边防、海关、检验检疫单位的一站式联检查验;
C.提供地面保障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车辆;
D.机组/旅客的酒店预订;
E.机组/旅客的交通安排;
F.飞行计划拍发;
G.飞行资料延伸服务(如放行单、计算机飞行计划、重要天气图、航行通告、天气报文、飞行计划回执等);
H.及时反馈地面保障进程和不正常情况;
I.协助安排北京航空公务机运行期间的加油工作,在北京航空无协议支持的机场提供加油付款服务。
J.负责联系北京航空公务机运行机场的相关部门对飞机进行监护。
K.协助北京航空进行航班任务和停场机位申请,监控 并跟进批复进度,及时反馈批复结果。
2.供应商需根据北京航空要求在任务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运行保障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航班信息、行李信息、地面保障节点、地面服务记录、特殊情况说明等。
3.供应商按照北京航空要求配合完成年度保障类目培训和检查审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2022年以来有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机场的地面保障服务经验;
(二)已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流程,能够提供长期优质的地面保障服务;
(三)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分支机构,须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
(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六)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八******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九)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包。
(十一)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资格审核采用有限数量制,备选供应商限定为8家。择优原则:(1)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超过8家时,将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排名靠前的8家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如存在得分一致的情况,则根据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由高至低确定优先次序。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择优评分表”。(2)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少于8家时,采购人研判竞争充分性后,如有必要则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已报名供应商需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供应商报名材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每份报名材料为PDF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章和骑缝章。
(一) ******银行流水单)或与航空公司、地面代理公司签订的协议关键页至少1******银行流水单)”是指能够综合体现双方名称、机场服务项目、服务时间、付款方名称、收款方名称、付款时间、机场方(含其子公司)签章等信息。
(二) 提供地面保障手册、地面保障流程、地面保障检查单任一一项。
(三)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四) “信用中国”(https://******/)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即网站首页输入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后,下载完整版报告。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需出具说明;
(五) ******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交经******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存在亏损情况,请提供亏损书面说明;
(六) 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七)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八)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附件2);
(九) 如为供应商分支结构报名,应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详见附件3);
(十) 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说明。
四、报名方式
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
五、报名要求
(一)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8月11日16时至2025年08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请有意参加此项目供应商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未按时间要求(以我方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采购人将另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备选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将对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和项目评审等具体要求进行说明。备选供应商需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将签字扫描版登记表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成。
六、项目联系人:徐文杰,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bianhao@airchina.com。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和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坏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件:
1.择优评分表
2.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供应商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授权
附件1.择优评分表.docx
附件2.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docx
附件3总公司对分支机构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