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医院急救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已由奎发改投资〔2025〕60号、奎发改投资〔2025〕7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医院急救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医院
2.3.项目概况:******医院急救中心,地上一层,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八级,建筑面积422.92平方米,层高9.55米,含输液大厅、护士站、诊******办公室。室外地面硬化350平方米,新建DN50-DN300给水管400米,排水管330米、热力管160米及弱电管网300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设计变更)所有内容的工程施工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9月5日-2025年11月4日(具体开竣工时间合同签订为准)。
计划总工期:60天(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10时00分-2025年8月29日10时30分
3.2方式: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免费下载(网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所有证书均须合格有效;
(5)提供投标单位所有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最近连续三个月以上),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
(6)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7)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8)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2.2所述地点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址******/)发布。
8.联系方式
******医院
联系人:李娟,******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