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同元公司综合楼北侧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
2.2谈判编号:gz4-25-07-537/g
2.3采购范围:拟在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新建充电桩,主要工作内容:(1)新建120kw一机双枪直流充电桩9台;(2)新建1600kva箱变1台;(3)新建一进三出电缆分支箱1台,二进三出电缆分支箱2台。协助甲方办理后续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手续,最终实现线上支付的结算。
2.4项目地点:银川市
2.5工 期:3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充电桩类似建设项目的业绩。
3.4项目经理1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项目经理2025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5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充电桩类似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等为准)。
3.6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3.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7日9时00分到2025年7月10日17时30分
4.2获取方式:
******集团招标采购(集中采购)管理平台(
******:8443/),进入“免费注册入口”注册本企业信息。在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布区,找到要参与的项目信息,点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5.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性文件
************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站(/)进行转载。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5层
联 系 人:夏红娟、何天骄
电 话:0951-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