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阳光花园二期16-19#楼外墙面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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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HJDL-******
2、项目名称:阳光花园二期16-19#楼外墙面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安庆市区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
5、预算金额:367131.89元
6、最高限价:367131.89元
7、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8、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项目经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
5、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2写字楼815室
3、方式:微信报名获取
磋商供应商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要求: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⑤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⑥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所有报名资料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报名申请资料封面应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需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磋商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微信号,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部门工本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电话或信息回复审核情况,磋商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微信号:******。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资料仅用于报名登记使用,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无效响应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方式:现场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2写字楼815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2写字楼815室
3、开评标方式: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site/home/index)
在采购期间磋商供应商应当关注以上网站。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磋商保证金
①磋商保证金缴纳:磋商供应商应在2025年05月09日17时00分前(缴纳截止时间)缴纳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基本账户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或网银支付方式缴至以下账户,不得采用现金。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合肥新海支行
账号:************1391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注:磋商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②对于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磋商供应商在磋商验资时,未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收据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
③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均不计息。
3、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而放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书面或纸质扫描件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采购人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限制其参加今后组织的其他项目。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141号迎江府小区16栋1-4门面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B2写字楼815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